六部门印发《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》
教育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》提出,到2030年,适应学龄人口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,县中布局更加合理,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,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机制更加完善,市域内普通高中发展差距明显缩小,优质特色多样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愿望。
行动计划提出教育资源扩容、办学条件改善、课程教学提质、教师队伍提升、教育数字化赋能、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深化、办学规范化、对口帮扶八大行动。
其中明确,要结合人口流动等因素,综合研判、精准预测省、市、县学龄人口和学位缺口,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,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,明确每年新建、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。
优化学校空间结构,适当增加建筑规模,开辟学生活动场地,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。新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、学生宿舍,确保新增学位供给。
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,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闲置资源举办普通高中。通过购买、租赁学校周边闲置社会用房,为学校补充校舍资源,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管理服务。
以人口集中流入地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为重点,新建一批县中。制定优惠政策,建立绿色通道,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及教育教学设施标准,强化节约集约用地,合理确定建设规模,既满足渡峰学位需要,又防止过峰后闲置浪费。新建学校选址要充分考虑抗震和防灾需要,确保建设安全。
完善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。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本地区建设标准,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。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园房屋建筑加强安全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。
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、课程实施有关要求,重点补齐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运动场地、学生宿舍等基础设施短板。
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工资待遇政策,激励县中教师安心从教、长期执教。坚持租售并举,创新和拓展教师住房保障形式,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。
摘自 《中国建设报》 2025.09.29 辛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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